百度 尽管不排除公职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之间存在单纯正常交往以及正当民事利益关系,但鉴于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掌握、支配公权力中所具有的特殊身份及地位,为防止公私不分、假公济私,无论党纪还是国法,都提出了严于普通公民的强制性规范要求。

 

京门九衢图之二十一后记